教宗方济各文告
第 104 届世界移民与难民日
2018 年 1 月 14 日
「接纳、保护、发展和融入移民与难民」
亲爱的弟兄姊妹:
「对与你们住在一起的外方人,应看作你们中的一个同乡,爱他如爱你自己, 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做过外方人:我──上主是你们的天主。」(肋十九 34)
自我在职始,就一再表达对许多移民和难民的特别关注:他们为了逃离 战争、迫害、自然灾害和贫穷而离乡背井,景况令人生怜。这无疑是一个 「时代的记号」,自从我于 2013 年 7 月 8 日造访[意大利]兰佩杜萨岛后, 依恃圣神的扶助,尝试对此予以诠释。当我创立新的「促进整体人类发展 部会」时,我希望藉由此一特殊部门──目前暂时由我个人直接领导── 表达教会对移民、难民、流离失所的人们和人口贩运受害者的关切。
每一位前来向我们叩门求助的陌生人,都是一个与耶稣基督相遇的机会。 祂与那些世世代代或受到欢迎,或遭到排拒的陌生人,感同身受(玛廿五 35-43)。上主将每一位被迫远离家园以寻求更美好未来的人,托付给教会 慈母般的爱1。这份精诚团结之爱,应该在他们迁徙经验中的每一个过程─ ─从离、沿途旅程、抵达到返回──被具体地表达出来。这是一份重责 大任,教会希望和所有信徒和善心男女共同分担,他们受召按照自身的能 力,以慷慨、迅速、智慧和远见来响应当代移民迁徙所面临的诸多挑战。
因此,我希望重申「我们的共同响应即为环环相扣的四个动词:接纳、保 护、发展和融入」2。
参酌目前的情况,「接纳」首先意指为移民及难民提供更多的选择,使他 们得以安全并合法地进入目的国,这需要各国具体地投入,简化发给人道 签证的程序,并鼓励四散的家庭团聚。于此同时,我希望有更多国家能实 行私人和社群团体的赞助计划,为特别弱势的难民,打人性关怀的通道。 除此之外,对于那些为躲避战事冲突,自邻近国家流徙而来的人们,应颁 发特别的暂时签证。将移民和难民任意地或集体地驱赶,这并非合适的解 决方案,尤其是当人们回到遣返国时,无法受到人道尊重和基本权利的保 障3。我想要再次强调:提供移民及难民足够并有尊严的基本住所,至为重 要。「更多普遍实行的收容计划,已经在不同的地区展,似乎有助于与 移民及难民个人的相遇,并促成更高质量的服务,且增加成功的保证」4。 由我挚爱的前任教宗本笃十六世所强调的「以人为本」的原则5,敦促我们 永远置个人安全于国家安全之先。然而,确保负责边境管理人员受到妥善 的培训,亦有其必要性。移民、寻求庇护者和难民的个人安全需要受到保 障,并能获得基本的服务。为了维护所有人类基本的尊严,我们必须努力 奋斗,为那些非法进入其它国家的人们,寻求拘留以外的替代方案6。
第二个动词「保护」可以被理解为一连串企图捍卫移民及难民权利及尊严 的措施,且不论他们的身分是否合法7。这保护从难民的来源国始:在离 境前,就能提供可靠和经过确认的讯息,让他们能安全迁徙,不致误入非 法门径8,而且必须尽可能持续到移民国家,保证给予他们足够的领事援助, 并随时保有身分证明文件的个人持有权,若遭逢不公可诉诸法律,同时可 立银行个人账户,并拥有低生活所需。倘若移民、寻求庇护者和难民 的潜能和技能得到适当的肯定和看重,对接纳他们的社群团体而言,实在 是一项重要的资源9。因此,我希望移民们在抵达目的国以后,基于人性尊 严的考虑,能拥有行动自由、就业机会和通讯工具。为那些决定返回自己 家园的人们,我想要强调有需要发展重返社会和职场的计划。「国际儿童 权利公约」提供保护未成年移民的法律基础,他们必不得因处于迁徙中的 状态而受到任何形式的拘留,且必须受到保证,得接受正常的小学及中学 教育。待其成年时,亦必须受到保证,享有继续升学的权利。为无人陪伴 并与家人分离的未成年人,应提供暂时性的保护或培育方案10。所有新生 儿普遍拥有取得国籍的权利,应受到承认及适当地获得认证。移民和难民 有时会陷入无国籍的状态,但倘若采用「符合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国籍法」 11, 则可轻易避免。虽然他们处于迁徙中的状态,然而国家健康照护体系及养 老金计划,却不因此受到限制,仍应予以纳入,万一被遣返,其过去缴纳 款项之转帐作业,亦不应受到影响。
「发展」主要指自始至终不断地付出心力,以确保所有的移民和难民以及 接待他们的社群团体都得着力量,在构成人性的各个面向(此一人性乃造 物主所精心设计)12,实践为人所具备的潜能。其中,我们必须肯定宗教 面向的真正价值,确保在任何国家的所有外国人都能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。 许多移民和难民所持有的技能,应该受到合宜的认定与重视。因为「工作 的本性,是为团结人民」13,我鼓励众人应坚持于努力推动移民和难民融 入社会和职场,保证使所有的人──包括寻求庇护者,都有机会工作、学 习语言和主动参与公民生活,并给他们提供足够的母语信息。至于未成年 的移民,他们对劳力的参与必须被妥善规范,以防止受到剥削,并对他们 正常的成长和发展造成危害。本笃十六世于 2006 年强调,在移民的背景 之下,家庭是「生活文化的所在与资源,是价值融入的要素」14。应鼓励 移民家庭保持完整,支持家庭重聚──包括祖父母、孙子女及兄弟姊妹, 尽管会增加财务上的负担。移民、寻求庇护者和难民当中有残疾者应受到 保证,能获得更多的支持和帮助。我一方面肯定许多国家在国际合作及人 道援助方面所付出令人赞赏的努力,同时希望各国在提供此类协助时,能 考虑发展中国家的需求(比如医疗和社会救助,以及教育支持),因其大 量接收移民与难民。我也希望在本地处于弱势和面临物资短缺的社群团体, 能接受相关援助,从中受益15。
后一个动词是「融入」,在于给予机会,藉由移民和难民的临在,以彼 此的文化互相丰富。「融入」并非「同化,要移民压抑或忘却他们本身的 文化身分。和他人接触,更能发现他们不为人知的特点,并得以对他们保 持放,以接受他们的优点,进而促进彼此的认识与了解。这是一个漫长 的过程,其目的在于塑造社会及文化,使它们更加反映出天主给予人类多 元多面的恩赐」16。 倘若对公民资格的取得,不另外设定财力及语言的条 件,又提供机会订定特别法,使移民得以在目的国,申请长期居留,则此 一过程,得以加速进行。我在此重申,极尽所能地促进相遇文化,实有需 要:增加跨文化交流的机会,纪录并传播达致融入的佳做法,并发展相 关计划,以妥善准备本地社群团体,顺利进行融入的诸多过程。我想强调 那些由于人道危机被迫离目的国的特殊案例。这些人们应该要确实获得 足够的援助,得以被遣返,并在他们的家乡参与有效的重新融入计划。
依循牧灵传统,教会现在已经准备妥当,全心全力实现上述各项重要行动; 然而为达到预期的效果,政治和公民团体切尽职分的投入,实在不可或缺。
2016 年 9 月 16 日于纽约举行的联合国高峰会当中,世界各国领袖已明确 表达:他们深切期待能采取决定性的行动,让全球共同分担责任,以支持 移民和难民,拯救他们的生命,保护他们的权利。为达到此一目标,各国 应致力于 2018 年底以前,拟定并通过两份「全球契约」 (Global Compacts), 一份为难民,一份为移民。
亲爱的弟兄姊妹,按照目前正在进行的诸多程序看来,这未来几个月的时 间,正提供教会一个独一无二的机会,使之得以倡议并支持我于上文所提 及的四个动词发展出来的具体行动。因此,我邀请你们,善用机会,将此 篇文告,分享给所有参与这两份「全球契约」制定过程的政界和社会重要 人士。
今天是八月十五日,我们庆祝圣母升天节。天主圣母自己就曾经历流亡的 艰辛(玛二 13-15),又满怀怜爱的陪伴她的圣子走到加尔瓦略山下,现 在永享祂的光荣。我们依恃圣母慈母的转祷,将世界上所有的移民和难民 所怀的希望,和每个接待他们的社群团体所持的理想,都托付给她,使我 们能回应上主的至高诫命:学习如同爱我们自己那样地去爱别人、爱陌生 人。
教宗方济各
2017 年 8 月 15 日,圣母升天节
于梵蒂冈
(台湾地区主教团秘书处 恭译)
1 参:碧岳十二世,《逃难家庭》宗座宪章,第一编,I。
2 〈国际「移民与和平」论坛与会者致词〉,2017 年 2 月 21 日。
3 参:教廷常任观察员针对〈第 103 届国际移民组织大会所发表之声明〉,2013 年 11 月 26 日。
4 〈「移民与和平」国际论坛与会者致词〉,2017 年 2 月 21 日。
5 参:本笃十六世,《在真理中实践爱德》通谕,47。
6 参:教廷常任观察员针对〈第 20 届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大会发表之声明〉,2012 年 6 月 22 日。
7 参:本笃十六世,《在真理中实践爱德》通谕,62。
8 参:宗座移民及观光委员会,《基督对移民的爱》训令,6。
9 参:本笃十六世,〈第六届世界移民观光牧灵大会与会者致词〉,2009 年 11 月 9 日。
10 参:本笃十六世,〈2010 年世界移民及难民日文告〉;教廷常任观察员针对〈第 26 届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常会(主题为 移民人权)所发表之声明〉,2014 年 6 月 13 日。
11 宗座移民观光委员会及一心委员会,〈在难民和被迫流离失所的人身上接纳基督〉,2013 年,70。
12 参:保禄六世,《民族之发展》通谕,14。
13 若望保禄二世,《百年》通谕,27。
14 本笃十六世,〈2007 年世界移民与难民日文告〉。
15 参:宗座移民观光委员会及一心委员会,〈在难民和被迫流离失所的人身上接纳基督〉,2013 年,30-31。
16 若望保禄二世,〈2005 年世界移民及难民日文告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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